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每日一习话】今天的中国,是赓续民族精神的中国******
习近平:今天的中国,是赓续民族精神的中国。这一年发生的地震、洪水、干旱、山火等自然灾害和一些安全事故,让人揪心,令人难过,但一幕幕舍生取义、守望相助的场景感人至深,英雄的事迹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每当辞旧迎新,总会念及中华民族千年传承的浩然之气,倍增前行信心。
这段话出自2022年12月31日习近平主席发表的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
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精神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支撑。中华民族在5000多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培育形成了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滋养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影响着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思考方式和行为方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对中华民族精神的传承和弘扬,习近平主席在多个重要场合对此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过去几年,在发表新年贺词时,习近平主席总会深情回顾一幕幕彰显民族精神的感人场景。从守岛卫国32年的王继才,到用身体保护战友的杜富国,从把青春和生命献给脱贫事业的黄文秀,到在疫情防控中逆行出征的白衣天使,从同心协力抗洪救灾的广大军民,到每一个在平凡岗位上倾情奉献的凡人英雄……每一个场景总能激荡起我们内心的感动与力量。
回首2022年,千千万万普通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中国人民具有的伟大民族精神。在北京冬奥赛场上,奥运健儿奋勇拼搏、争金夺银,让我们感受到全力以赴、永不言弃的中国力量。在泸定地震发生时,为了让下游村庄免受洪水威胁,水电站员工不顾危险逆向而行、拉闸泄洪,彰显了恪尽职守、义无反顾的中国精神。面对熊熊山火,成千上万名群众主动出战、团结作战,成功阻断山火蔓延,书写了守望相助、众志成城的中国情感……这一幕幕感人至深的场景总能让人倍感温暖、充满力量,更加坚定我们前进的信心。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充满光荣与梦想,也有不少风浪与挑战,需要我们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在前进路上,我们要大力弘扬伟大民族精神,不断增强我们中国人的志气、底气、骨气,攻坚克难、奋进拼搏,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
本期解读:陈锐海 央广网评论员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